加计扣除不是“麻烦”的源头,怕被查?那是没有专业的操作。只要有专业操作,加计扣除就是高企认定的“入场券”,合法避税的“硬通道”。
委托研发加计扣除实务中,北京企业常问:受托方需要什么资质?答案很明确:税法未设置资质门槛。
现行政策对受托方的表述是“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并未要求对方具备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或特定资质证书。高校、普通科技公司、符合条件的个人,都可以作为受托方。委托境内个人研发的,凭合法有效凭证即可加计扣除。
但三个实质要件必须满足:
一是受托方要有真实研发能力。税务核查的核心是研发活动本身是否真实。空壳公司或纯贸易机构,研发真实性会受到严格核查。
二是合同登记与成果归属要明确。须签订书面委托研发合同,明确研发内容、费用金额及知识产权归属。合同须在有效期内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三是费用要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须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
北京钺之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协助北京企业筛选受托方时,协助企业建立研发能力评估框架,辅导委托研发合同规范签订与知识产权归属约定,针对关联方委托研发准备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费用明细说明,使委托研发在“真实研发”这一核心要件上经得起核查。
加计扣除找钺之星,高企认定同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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