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扣除不是“麻烦”的源头,怕被查?那是没有专业的操作。只要有专业操作,加计扣除就是高企认定的“入场券”,合法避税的“硬通道”。
并非所有知识产权都能作为研发活动的佐证材料。北京企业要注意:判断标准是该知识产权是否体现了项目的技术创新性。
一、能作为研发佐证的类型
发明专利(佐证力最高)、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这些都能证明企业开展了具有技术实质的研发活动。
二、外观设计专利基本不能用
外观设计专利主要保护产品的形状、图案及色彩结合,属于美感设计范畴,不属于创造性技术研发,在加计扣除和高企认定中认可度极低。
三、兼顾加计扣除与高企认定的布局策略:
走“发明专利打底、实用新型+软著补量”路线。
核心技术申请发明专利(Ⅰ类,可多次使用);
配套模块申请实用新型专利(Ⅱ类,授权快);
软件系统申请软件著作权(Ⅱ类,下证周期短)。
北京钺之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可协助企业制定兼顾加计扣除与高企认定的知识产权布局策略,确保知识产权类型、数量与研发项目相匹配,同时辅导企业将知识产权申请文件与立项文件、研发辅助账进行关联对应,使知识产权真正成为研发活动真实性的有效佐证。
备查资料找钺之星,高企认定同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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