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扣除不是“麻烦”的源头,怕被查?那是没有专业的操作。只要有专业操作,加计扣除就是高企认定的“入场券”,合法避税的“硬通道”。
并非所有知识产权都适合作为研发活动的佐证材料。北京企业需注意:判断标准是该知识产权是否体现了项目的技术创新性。
一、五类能用的知识产权,佐证力各不相同
第一类: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最强,佐证力最高。审查严格,能拿到发明专利,基本等于给研发真实性加了"硬担保"。
第二类:实用新型专利。适用于产品结构、构造方面的创新,佐证力中等。下证比发明专利快,但保护范围相对窄。
第三类:软件著作权。适用于软件开发类项目。下证周期短,是软件类企业最常用的佐证材料之一。
第四类: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适用于芯片设计类项目,专业性强,佐证力取决于技术实质。
第五类:植物新品种权。适用于农业生物技术领域,特定行业专用。
上述类型均能证明企业开展了具有技术实质的研发活动。
二、外观设计专利基本不能用
外观设计专利主要保护产品的形状、图案及色彩结合,属于美感设计范畴,不属于创造性技术研发范畴,在加计扣除和高企认定中认可度极低。
三、兼顾加计扣除与高企认定的布局策略
走“发明专利打底、实用新型+软著补量”路线。核心技术申请发明专利(Ⅰ类,可多次使用);配套模块申请实用新型专利(Ⅱ类,授权快);软件系统申请软件著作权(Ⅱ类,下证周期短)。
北京钺之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帮助制定兼顾加计扣除与高企认定的知识产权布局策略,确保知识产权类型、数量与研发项目相匹配,避免因仅持外观设计专利而被质疑研发技术实质。
加计扣除找钺之星,高企认定同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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