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M商机 > SMM钢铁 > 刘一 > 研发材料费的三个硬要求与五种冲回情形

研发材料费的三个硬要求与五种冲回情形

9月2日

加计扣除不是“麻烦”的源头,怕被查?那是没有专业的操作。只要有专业操作,加计扣除就是高企认定的“入场券”,合法避税的“硬通道”。

材料费是税务核查的“重点盯防区”。北京企业申报加计扣除,材料费须满足三个硬要求,并注意五种须冲回的情形。

一、三个硬要求

直接消耗,与研发项目强相关。实验用的试剂、样品、耗材才符合要求,办公用品一律不算。

有据可查,凭证齐全。发票、入库单、领用记录须完整,每一笔对应具体研发项目。金税四期自动比对,凭证不全的直接预警。

单独归集,不与生产混同。研发材料和生产材料分开记账,划分不清的不得加计扣除。

二、五种须冲回的情形

研发领用材料有剩余,转用于生产并形成产品对外销售的——须冲回。

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并对外销售的——对应材料费不得加计扣除。

研发产生的下脚料、残次品对外销售获得收入的——须冲减特殊收入。

研发形成的样品、样机转为公司自用固定资产或库存商品的——对应材料费不得加计扣除。

与研发无关的材料误计入的——须冲回。

北京钺之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立足北京企业材料费归集实际,聚焦“领用与生产界限模糊、冲回情形遗漏、凭证链条断裂”三个卡点,协助企业建立分项目领用台账、梳理冲回场景触发条件、规范发票与单据的对应关系。

科创财税难题,钺之星一站到底!

全部评论

评论

联系方式
暂未填写职位
北京钺之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手机号码 18133968970
电话 010-83203199
user_img

使用 微信 扫一扫

加入我的“名片夹”

在线客服
扫码进群

扫码进群

扫码进群
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
手机访问

微信扫一扫

手机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