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扣除不是“麻烦”的源头,怕被查?那是没有专业的操作。只要有专业操作,加计扣除就是高企认定的“入场券”,合法避税的“硬通道”。
并非所有知识产权都适合作为研发活动的佐证材料。北京企业需注意:判断标准是该知识产权是否体现了项目的技术创新性。
可作为研发佐证的类型:发明专利(佐证力最高)、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上述类型均能证明企业开展了具有技术实质的研发活动。
外观设计专利基本不能用。外观设计专利主要保护产品的形状、图案及色彩结合,属于美感设计范畴,不属于创造性技术研发范畴,在加计扣除和高企认定中认可度极低。
兼顾加计扣除与高企认定的布局策略:走“发明专利打底、实用新型+软著补量”路线。核心技术申请发明专利(Ⅰ类,可多次使用);配套模块申请实用新型专利(Ⅱ类,授权快);软件系统申请软件著作权(Ⅱ类,下证周期短)。
北京钺之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帮助制定兼顾加计扣除与高企认定的知识产权布局策略,确保知识产权类型、数量与研发项目相匹配,避免因仅持外观设计专利而被质疑研发技术实质。
科创财税难题,钺之星一站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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