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扣除不是“麻烦”的源头,怕被查?那是没有专业的操作。
只要有专业操作,加计扣除就是高企认定的“入场券”,合法避税的“硬通道”。
很多企业在研发项目完成后,因故未能在当年申请知识产权,担心这会影响加计扣除的享受。其实,这种担心大可不必。
一、核心判断标准是“研发活动是否真实发生”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核心,是判断研发活动是否真实发生,而非是否在当年取得知识产权。只要研发活动真实、资料齐全,当年未及时申请知识产权,并不会直接否定研发项目的真实性。
二、面对问询,可从三个角度合理解释
如果被相关部门问询,企业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说明:
技术尚未成熟:研发项目在当年结束时,技术方案可能仍在迭代优化中,暂不具备申请条件。
企业主动选择:出于商业考量,如计划集中批量申报,或认为作为商业秘密保护更为有利。
成果不适宜申请:部分研发成果如工艺改进、技术诀窍等,本身就不属于知识产权申请范畴。
三、对于创新性强的项目,建议主动获取第三方佐证
例如,可以获取地市级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项目查新报告,从而进一步证明研发活动的真实性。
北京钺之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可协助企业针对未申请知识产权的项目,准备合理的书面解释说明;对于创新性较强的项目,可协助对接科技主管部门出具鉴定意见或委托第三方出具查新报告,进一步佐证研发活动的真实性。
加计扣除找钺之星,高企认定同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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